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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長許宗力「散沙論」 評司法官有組織有訓練


司法院長許宗力日前出席律師節慶祝大會,直言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程序中,司法官有組織、有訓練,律師卻相對欠缺組織奧援,單打獨鬥,看不出團隊合作,更直言「一團散沙」形容律師。司法官和律師有什麼不同呢?




一、錄取率

司法官與律師都是必須經過法律相關科系或學分的基本門檻,培養法律知識並通過考試及格。依據考選部統計,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率33.25%,相對於司法官1.6%的錄取率而言高出31.65%。觀希國際法律事務所召集法官背景的律師團隊爭取人民權益,每位法官都是經過國家司法體系司法官養成訓練實任法官,具有法院、地檢署的實務經驗。

(110年律師司法官錄取率統計,資料來源:考選部)


二、案件量

依據司法院統計,全國法院一年新收案件逾350萬件的量,全國共有2127位法官,平均1人一年要處理1600件案,平均每個月要處理50件,這可能包含每個離婚的夫妻、遺產的處理、不動產的糾紛、工程、車禍、企業等各種民刑事案件,每個案件背後都有錯綜複雜的事實與法理待釐清。以一年實際工時去算,這其實是相當可怕的數字,法官每天都在跟案件賽跑,更何況還有各種長官指示事項的壓力與行政流程。

(資料來源:司法院)

(資料來源:司法院)



律師的案件量依每個律師的接案程序不同,又分為主持律師或受雇率律師,整體而言,經驗豐富的主持律師也有很大的案件量,分派於律師事務所受雇的律師協助處理。法律工作不論司法官或律師,都必須承受當事人的負面情緒、爭執與糾紛,豐富的法庭判案實務經驗,能更有效提供完整訴訟分析及策略。


三、為什麼要選法官背景的律師

選擇曾任法官的律師,透過過往經驗能夠更深入理解法律程序和法庭文化,深入瞭解訴訟的程序與眉角。有法官經驗的法官,能從司法官的視角有效地準備和辯護案件,研討訴訟策略,並透過經驗與法官和法院互動。這樣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可以幫助當事人更好地捍衛自己的權益並提高案件成功的機會。因此,在面對法律爭議時,尋找擁有法官背景的律師可能更有利於您的案件。

觀希國際法律事務所是由法官背景團隊主持,每個法官都具有10年以上實務法庭判案經驗,以及院檢實習經驗,深諳法庭文化與應對。

(一)程耀樑律師

具10年以上法官資歷,曾任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屏東地方法院法官,專長不動產糾紛及稅務案件、工程案件、一般民、刑事案件 (二)何星磊律師 具10年以上法官資歷,臺灣大學法律學士與碩士、曾任地方法院法官、法院代理院長、檢察署實習法官,金融專股、智財專股、工程專股、醫療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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